2輛車被鑒定為“不合格”,卻在宜春市車管所高安分所檢車“過關”,成功轉讓;6輛車遠在千里之外,還是在高安分所完成檢車,并成功注冊登記上牌。這8輛車是如何蒙混過關的呢?目前,宜春市車管所對此事已介入調查。
1月6日,記者進行后續(xù)采訪時,遭遇相關部門“打太極”應付,部分整改意見還“在路上”,未落到實處。
經銷商被約談 暫停注冊業(yè)務
6日上午,高安分所外,上次記者采訪時情形不一樣,未見“黃牛”靠近拉生意。而當時記者暗訪時,發(fā)現的一房間內多個“黃牛”接手相關資料幫忙代檢,再訪時已人去樓空。
與高安分所一墻之隔的檢車現場,等待檢車的貨車排起長龍。工作人員稱,貨車年檢不可以代檢。對于記者提出為何上周可以“代檢”,他表示:“上周是2015年,現在是2016年。”
據了解,高安分所去年3月18日才投入運營。“因為征收了周邊村民的地塊,不少村民以此為生。不過,高安分所與檢測機構是分離的。”高安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,車輛上牌或者是轉讓,這是需要民警現場驗車的,如果是車輛年檢則由社會化檢測機構檢車,不需要民警駐場,高安分所只負責線上監(jiān)管。
宜春市車管所高安分所所長盧喬表示,此前也查到過檢測機構違規(guī),取消了其檢測資格。6日17時10分,高安分所向記者發(fā)來一份《關于贛CX0187等10輛車輛整改處理情況的匯報》,其稱:“對涉及違規(guī)檢測的三家檢測機構,將函告質監(jiān)部門,并根據情節(jié)處予停止檢測數據上傳10至30天處罰。建議各檢測機構對涉及人員根據公司管理職能做出處罰。”
此外,回復還稱,約談了經銷商江西瑞菱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的法人,暫停該公司注冊業(yè)務,下一步在全區(qū)經銷商會議上進行通報,并要求企業(yè)自律,合法經營。
“每年都會有‘代檢’事情發(fā)生”
高安是全國最大的汽車運輸縣級市,年創(chuàng)稅收超4億元。據統計,高安市的營運車輛已達5萬輛,其中在本地辦理營運車輛登記業(yè)務為2.49萬輛。該所投入使用后,不但惠及高安貨運從業(yè)人員,還可輻射周邊的奉新、靖安、樟樹、豐城、上高等縣市,車管業(yè)務將占宜春市的65%至67%。
此次徐興武購進10輛大貨車竟然有8輛有“貓膩”,其中兩輛還屬于不合格車輛。數輛被代檢車都是由司機小王提供給“黃牛”的。他說:“此前在高安分所內外都活躍著‘黃牛’,只要花上千元,‘黃牛’就可以找其他合格車輛進行‘代檢’,這是一條利益鏈。”
對于此次“紕漏”?盧喬的解釋是,“涉及四五個民警,分別找他們談話了,都稱是按照程序來辦理的,因為車輛多,防不勝防。”高安分所的回復稱,車管所內部相關工作人員是否涉及違規(guī)、違紀、違法情形,建議由宜春市交警支隊紀委進行調查處理。
為此,記者致電宜春市交警支隊副政委、車管所所長劉偉,其稱:“1月4日,宜春市車管所組織相關人員對此事進行了調查,采訪需要經過宜春市交警支隊宣傳科同意。”記者與宣傳科負責人取得聯系,她說:“經詢問,調查結果需要一段時間,要了解進展,還得找劉偉。”記者再次撥打劉偉電話,電話無人接聽。
不過,宜春市車管所辦公室工作人員4日下午稱:“轄區(qū)內每年都會有這樣的事情發(fā)生,發(fā)現后會對車牌予以注銷。”
注銷違規(guī)登記車輛“再等等”?
記者還調查發(fā)現,贛CJ9669、贛CJ9662屬國三標準貨車,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2015年1月1日開始不準許上牌。然而《鑒定意見書》上顯示:“贛CJ9669、贛CJ9662兩車的發(fā)動機油泵出廠日期分別為2015年4月和2015年1月,而車輛出廠日期為2014年8月20日,這明顯不正常。”其他6輛國四標準車也存在“代檢”。
2015年12月29日,盧喬表示:“會對車管所內部進行核查,看看究竟是哪里出現紕漏。如果查實,將對已注冊登記車輛予以注銷。”
目前,贛CX0187等10輛車因經濟糾紛被高安市人民法院查封。盧喬表示,經向律師及法律專家咨詢,在法院未生效判決之前,其他部門和單位無權對查封物品進行處置。待法院判決車輛歸屬權后,再根據相關規(guī)定依法進行處理。
為此,記者特地咨詢處理過類似案件的法官,他稱:“經濟糾紛查封的是車輛所有權,不影響行政單位行使其行政權,此情況是可以對違規(guī)注冊車輛進行注銷的。”